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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审核: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0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科学选拔人才,稳步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年2号】和其他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与工作协调。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和招生就业工作的副校长

 员: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招生处、学工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双创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升本”具体工作实施与工作推进。

 任:彭泽立

副主任:陈立新、符燕津、张万铝、李晚晴

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总支副书记、邓剑利、陈文彪、招生就业专干、2021届毕业班辅导员。

二、 稳步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2021 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行院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考试录取工作仍由本科学校自行组织。

2.2021 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扩大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  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2021 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比例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三、严格规范“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程序

1.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

2.报    名

1)报名范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我校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报名时间与平台网址

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程序

注册报名:学生登录“平台”,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报名(同一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确保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学信网学籍信息一致。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验证码、资格审核结果、准考证下载、录取结果等信息。

免试推荐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征入伍退役 学生在“平台”注册报名时须分别在“是否免试推荐毕业生”“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否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方框中勾选。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在3月12日前(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 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经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合格后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2116082、82116092

填报志愿:每位报考的学生在“平台”注册后,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我厅3月2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报名开放期间的前 7 天(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2日24点)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上传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免试推荐毕业生三类学生报名注册时,按“平台”提示,必须勾选对应选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文件仅支持PDF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5M。“平台”联系人:吴清昊,联系电话:0731-85357667。

3.资格审核认定

4月8日前,学校须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双创学院负责完善2021年毕业生学信网上毕业学籍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信息、毕业生照片等)。以下三类学生需同时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省教育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2)建档(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各二级学院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3月29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专干汇总后交招生处陈文彪老师,并经学校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 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各二级学院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在3月29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专干汇总后交招生处陈文彪老师,经学校审核后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各二级学院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学校武装部负责提供近三年应征入伍学生名单,3月29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专干汇总后交招生处陈文彪老师,并经学校审核后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 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 2020 年退役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 以上荣誉的毕业生免试资格,由省教育厅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考试科目

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由本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须各考1门。

    五、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1、提高对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学校相关部门确保按要求完成好2021年“专升本”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以校(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工作任务。学校要加强改革意义的宣传和相关政策的解读,组织力量指导有意愿报考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合理填报志愿,避免扎堆填报;要做好“专升本”免试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工作。

    3、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及时公开发布本校2021年“专升本”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接受各方监督。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1年 3月9日

附件1:关于湘教发〔2021〕2号  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正文.pdf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学生版-操作手册细则

以上附件可在“专升本”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下载。


附件1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高职(专科)毕业学校

高职(专科)专业

报考本科院校

报考本科专业

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部队立功情况

 

立功等级

立功时间

授予单位

高职(专科)

毕业学校意见

日(签章)

省教育厅意见

日(签章)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获奖证书或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高职(专科)毕业学校公章)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省教育厅职成处牵头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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